支付宝,QQ和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有效证据吗
1、手机微信或是支付宝钱包的支付信息就归属于民事诉讼证据里的最终一种——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凭借电子信息技术或是电子产品而形成了一切证据材料。
2、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3、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