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物证只有聊天记录能定罪吗
1、一是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二是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性。满足上述条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2、法律主观:行为人贩卖毒品的,微信转账记录可能被作为定罪的证据,但仅依据转账记录还不足以对其定罪量刑,具体的证据侦查与调取由公安机关进行。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