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朋友借钱不还,有借条,有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 2、只有借条照片,有微信聊天记录,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胜诉吗?
- 3、微信聊天记录可不可以当借条使用
- 4、微信转账的借款怎么写借条
- 5、微信上怎样写的欠条有法律依据吗?
- 6、微信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朋友借钱不还,有借条,有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有借条和聊天记录,只要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当然可以起诉。
法律分析
借条可以作为证据起诉。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追债的直接证据,如果想追回债务,应该积极收集其他证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相关法律规定:要想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债务人自己承认外,债权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和责任。 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欠条(借条)属于直接证据。在没有欠条(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建议债权人在通过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证据时,可以通过债务人自认的方式,比如找债务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你们存在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通过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 然后可以通过去法院进行诉讼的方式解决,这种债权一定要尽快解决,可能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可能。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只有借条照片,有微信聊天记录,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胜诉吗?
可以。
借条照片清晰,并且书写规范,能够证明对方与你有借款,可以胜诉,最好还要有收条,表示对方收到你的借款。
微信聊天记录可不可以当借条使用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 证据 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但前提必须满足 诉讼 证据的“三性”。首先,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其次,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最后,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 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微信转账的借款怎么写借条
微信版本:V8.0
背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生效,决定进一步细化并扩大了电子数据的范围。其中就包括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法律证据。
转账时在备注中写清楚借条明细,操作如下:
1、微信转账界面,点击转账说明
2、写清楚借条明细到转账说明里
微信上怎样写的欠条有法律依据吗?
肯定具有法律依据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大众正常的聊天工具,在双方的聊天记录中的记录可以作为旁证,证明你们有借款合同,同时还要有转账记录证明借款的真实性。否则,只有欠条没有转账凭证或记录是无效的。
微信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微信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需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拓展资料:
一、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需要哪些证据辅助
1、银行的转账回单
2、取款凭证
3、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凭证等
二、微信欠条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
1、首先我们要能够确定借款人微信号是实名注册的,这样欠条的聊天记录才有法律效力。
2、次我们要写清楚内容,具体包括: ①借款金额; ②利息(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③借款起止时间; ④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全名(不要写昵称,一定要是身份证的全名)
3、这些内容清楚之后,我们还需要保存或保留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凭证、与借款本人的电话录音等。
4、借款时宜写“借条”,不能写“欠条”。因为“借条”是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债权债务关系,写借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的诸多麻烦。
5、总结:①借条内容一定要完整。 ②借款人双方微信一定要是实名认证的。 ③保存银行转账信息,和收款人借款录音。
三、微信借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操作环境:苹果XR , ios14.6 ,微信版本8.0.10
1、双方用微信商谈借款事宜的聊天记录,要完整保存,及时备份。聊天记录中,要有双方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借款用途等信息。通过微信转账后,出借人最好要求借款人做出明确回复,是否收到钱款,并约定还款期限。
2、出借人最好不要直接用微信钱包转钱给对方,而应先将自己银行卡内的钱充入微信钱包,再把钱转给对方,并可要求对方收到钱后“提现”至银行账户内。把钱转给对方时,可备注为借给对方的钱。钱款在短时间内从出借人账户进入借款人账户,加之当事人保存转账、聊天的记录,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如今通过微信转账、发红包方式借钱的情况越来越多,如果没有写正式的欠条,当事人尤其是出借方,应及时保留证据。
3、若仅凭转账记录,可能无法认定借贷关系。而要想让微信作为借贷证据的,则就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也是认定为借贷证据进行使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