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 2、以案说法 |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借款能否要回?
- 3、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对方吗
- 4、聊天记录和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 5、聊天记录删了公安局可以查到吗
- 6、电子数据使用范围越来越大,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算做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手机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手机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是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的,但由于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和伪造,当事人使用手机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应当注意证明聊天双方的主体,聊天信息的完整性和获得聊天信息手段的合法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的证据有更强的证明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以案说法 |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借款能否要回?
可以的,但是有条件限制,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因此,从法律规定来看,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欠钱的证据使用。 但是微信聊天记录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作为有效证据,即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力。 1.需要明确微信聊天双方的真实身份。 说白了,就是要明确跟你聊天的人就是借钱人,并且是向你而不是第三方借的钱。 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承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2.微信证据要具有完整性,即具有借钱的完整意思表达。 微信聊天记录要真实反映整个借钱过程,而不能断章取义,仅仅将转账记录作为证据使用。 综上所述,在借款民事纠纷中,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在司法实践中,若具有相应的证明力需要具备条件,即要能明确借贷双方的真实身份,也要具有借款的完整意思表达。可以作为证据材料,另外找一下相关的转账记录。拒不偿还的,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对方吗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对方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
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微信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类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聊天记录和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您好,微信聊天记录和录音算证据。微信聊天记录和录音均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安律师提醒您:虽然微信聊天记录和录音作为证据是完全可以的,但是,想要被法院采信,证据必须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即你要能够证明聊天、录音对象的身份、聊天记录和录音是真实的(非伪造)、聊天记录和录音内容意思表达清晰完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聊天记录删了公安局可以查到吗
法律分析:可以查到的,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6条第2款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聊天记录属于网上聊天记录,显然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电子数据是证据的一种,因此,聊天记录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电子数据使用范围越来越大,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算做证据吗?
电子数据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大,微信聊天也可以当做是证据。在打官司的时候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官司很难打赢。很多人不了解微信聊天究竟能不能作为证据,其实是可以的,在民事诉讼法当中,微信聊天属于电子数据证据范畴。聊天记录的截图复印件,以及手机上的聊天记录原件在开庭的时候都需要交由法官来核验。
如果自己仅仅是将截图保存了下来,却将聊天记录删除,那么这个证据就失去了原件,证明的力度也将大大的降低。由于微天聊天记录和书证相比较,并不够正式,它的证明力度比书证更低。由于聊天记录上记载着,发生的时间也可以形成证据链,是很可能被法官采信的。如果想要将微信上面的内容当做是证据,千万不可以删除微信的聊天记录。
也不可以删除对方好友,即使和对方吵架了,特别的生气也不可以冲动的将对方删除,这样也会导致聊天记录消失。有些人觉得只要把聊天记录截图就可以将对方删除,其实这样会导致聊天记录原件丢失,这样就丧失了证明的力度。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千万不可以随意删除微信的聊天记录,更不可以删除对方好友。
将微信聊天当做是证据,还要提供双方微信主体信息的页面,必须要是实名认证微信号,才可以帮助法官确认身份。在打官司的时候一定要请一位律师,律师有着专业的知识,能够帮助自己将官司打赢。也要准备一些资金,因为打官司是需要钱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司法实践当中也有越多的证据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出现,邮件微博,QQ微信等电子数据也可以当做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