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微信或者短信的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2、网络中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么?
- 3、网络聊天记录可否作为证据?
- 4、刑事案件 网络聊天记录算证据确凿吗?
- 5、微信,QQ等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 6、民事诉讼法常识: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微信或者短信的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微信或者短信的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使用,目前包括微信聊天记录在内的多种电子证据将成“呈堂证供”!
如何提取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取证呢?
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小众行业:电子取证!我们先来看看一段百度百科的定义:
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以符合法律规范的方式对计算机入侵、破坏、欺诈、攻击等犯罪行为进行证据获取、保存、分析和出示的过程。
传统司法鉴定,对于文字、图片类的消息,最不方便的方法就是我们纯人工拍照,以证据报告的形式呈现出来,如果纯手工,显然工作量太大太大了,这时候就需要一些专业的科技产品来支撑了。
微信作为国内使用率最高的通讯软件,毫无疑问很多电子取证的厂商都或多或少对微信的数据存储结构及数据库加密方式进行研究,以下图为例,该厂商可以支持将你手机中安装的各个版本的微信数据取证呈现在软件界面,同时支持导出报告模式作为呈堂证供。当然也包含部分已经被删除的数据(至于准确性另说)。对于执法机构来说,其实无需担心如何将微信语音提取出来,只需拥有一台电子取证设备即可,一键傻瓜化操作即可输出电子证据。
国内都有哪些电子取证公司呢?
电子取证领域,这是一个隐秘的市场,不为大众所熟悉。国内知名的企业有「美亚柏科」、「平航科技」、「效率源」、「大连睿海」、「上海弘连」,以及这两年风头正茂的「奇安信」(与盘古实验室深度合作,成立盘古石团队,深耕电子取证)。
最后提醒大家: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作为网民,一定要遵纪守法,即使在网络上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网络中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么?
我不专业,但绝对是可以的。警察或法院自然会对你提供的证据做出真实性分析,真实可靠的记录必然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论证事实。如果法律中有明文规定说不可以,那么法律也该改了,不改那叫对是对中国公民的不负责任。
网络聊天记录可否作为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刑事案件 网络聊天记录算证据确凿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因此,网络聊天记录属于证据中“电子数据”的范畴。
提取该证据需要有权机关(公检法)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但是,如果案件事实只有这一份证据,也就是“孤证”,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是不能认定案件事实的,因此,一份证据还谈不上“证据确凿”。
望采纳,谢谢!
微信,QQ等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微信,QQ等聊天记录的聊天记录是可以当做证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发布《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的举证认证作出指引。
《规程》对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的内涵予以界定,参考已经颁布施行的《电子签名法》以及尚在国家立法审议过程中的《电子商务法》。
法院在采取微信相关的证据时,由于微信并未强制进行实名认证,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对方微信号、绑定的手机号码以及聊天中透露的相关信息内容,法官可以结合日常生活经验,综合相关信息,适用高度盖然性原则对微信使用者的身份进行分析认定。
扩展资料
对于微信中的聊天记录,《规程》要求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要素包括几个方面:
1、是使用终端设备登录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2、是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3、是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根据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中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保存微信聊天记录才能在法庭上当证据用?
民事诉讼法常识: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