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我喜欢一个女孩,但是不敢直说,后来发我和朋友的聊天记录给她,她回复多谢欣赏。请问老师她想表达什么
- 2、一个不喜欢留聊天记录属于什么样的人
- 3、我不愿意自己的聊天记录被别人看,有什么办法吗?
- 4、女朋友想让我删了聊天记录,又不肯直说什麼意思?
- 5、有人利用聊天记录威胁我和他做爱,不愿意就把记录发给我家人怎么办
我喜欢一个女孩,但是不敢直说,后来发我和朋友的聊天记录给她,她回复多谢欣赏。请问老师她想表达什么
意思说谢谢你喜欢她
但不见得对方是喜欢你
你如果要想确切的答案
可以直接问她,我可以追求你吗
或者说,你觉得我怎么样的。
一个不喜欢留聊天记录属于什么样的人
你个不喜欢留聊天记录的人的话,有可能是有一定的强迫症,强迫自己不留任何的痕迹,所以才会这样子,经常会删掉相关的聊天记录给,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她这个人的话极其的没有安全感。也就是说,他对身边的人都不信任,害怕时时刻刻把自己的东西暴露给别人,也就是不爱,愿意分享以及暴露东西给别人的人,这种人的话很敏感的。很难敞开心扉跟别人相处
我不愿意自己的聊天记录被别人看,有什么办法吗?
一种方法就是直接告诉身边的人,你不喜欢这种行为,希望他们尊重你,还有一个就是直接删掉聊天记录,那样肯定看不到了。
女朋友想让我删了聊天记录,又不肯直说什麼意思?
你的女朋友非常爱你,请珍惜吧,删了又加,是她觉得她对你的爱,在你这没有得到回应,有些失落,但又舍不下你,还是希望与你继续
有人利用聊天记录威胁我和他做爱,不愿意就把记录发给我家人怎么办
果断报警
构成犯罪。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轻的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情节恶劣的已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