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微商把跟顾客的微信聊天记录发到朋友圈是侵犯顾客的隐私吗?
- 2、未经人同意发别人的聊天记录到朋友圈是属于侵犯了隐私权吗?
- 3、微商把跟顾客的微信聊天记录发到朋友圈是侵犯顾客的隐私吗
- 4、未经我同意,把我和她聊天记录发微信朋友圈,这算不算侵权行为?
- 5、朋友圈没骂人就发两个人的聊天记录有名字犯法吗
- 6、把顾客的聊天记录发到朋友圈是侵犯顾客的隐私吗
微商把跟顾客的微信聊天记录发到朋友圈是侵犯顾客的隐私吗?
属于,没有经过人家的同意,擅自发到朋友圈去那就是侵犯了人家的知情权,隐私权。
未经人同意发别人的聊天记录到朋友圈是属于侵犯了隐私权吗?
这种行为当然是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而且这也是不道德的,毕竟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怎么能这么做呢?发到朋友圈就等于把自己的隐私都公布到朋友圈,这样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微商把跟顾客的微信聊天记录发到朋友圈是侵犯顾客的隐私吗
微商跟顾客的微信聊天记录不经顾客同意,也没有把顾客的微信头像和昵称马赛克处理,就直接把双方的聊天记录发到朋友圈上,这算侵犯顾客的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未经我同意,把我和她聊天记录发微信朋友圈,这算不算侵权行为?
公开你的聊天记录到网络上是可能侵犯到你的私隐权,具体需要看看聊天记录的内容是否涉及你的个人隐私。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朋友圈没骂人就发两个人的聊天记录有名字犯法吗
是否构成侵权,首先要看其聊天内容是否属于与大众无关的私人事务。其次要看公开者的主观心态,其对公开行为是否具有故意的心态或者具有重大的过失。如果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该公开行为就会存在侵犯隐私权的嫌疑。
但仅仅具备上述的侵权要素,尚不足以认定侵权。由于一般是使用网名聊天,故其是否构成对聊天者本人的侵权,还要看是否有部分受众知晓聊天网名与实际用户间的对应关系。如果没有的话,要认定其侵犯了另一方的隐私权,实际上是有困难的。因此,对于公开自己聊天记录侵权与否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要根据聊天的内容,公开者的心态以及网名与真实姓名之间的相联关系,综合加以认定。
把顾客的聊天记录发到朋友圈是侵犯顾客的隐私吗
是的。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私人领域、活动、信息进行相关支配,排除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当事人的聊天记录是其个人通信秘密,除非国家相关权力机关依法调查,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均无权获知该信息,更不能将该信息公开。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