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做为法院起诉的证据吗?
- 2、微信聊天记录是否都能成为诉讼证据
- 3、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法庭证据,是不是有问题?
- 4、法院开庭微信聊天记录丢失怎么办
- 5、法院能查到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吗?
- 6、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请问可以起诉吗?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做为法院起诉的证据吗?
是呀,每天几个聊天记录同样可以法作为法院起诉的证据的,因为聊天记录就是你们聊天的一种。事实证明,这周事实证明可以是人证,也可以是物质,现在为题聊天,微信记录。就是物证的证明,所以这种证据是有效的。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都能成为诉讼证据
想要起诉没有借条可以补借条,补不了,可以搜集其他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去起诉,只有一项证据是起诉不了的,所以没有证据先收集证据,起诉需要证据,双方身份信息,起诉书,到管辖法院立案,不用请律师,流程不明白可以找欠条说
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法庭证据,是不是有问题?
合规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法庭证据的。
为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已经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第一条规定: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1、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不属于电子数据。确有必要的,对相关证据的收集、提取、移送、审查,可以参照适用本规定。
《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这就是说,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这也是首次将微薄、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列入证据范围。
扩展资料:
微信可以作为证据的情况:
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
首先,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微信聊天记录应当在当事人进行的民事活动中形成,其内容可以被对方知晓,且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复制再现。
其次,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
第三,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新兴证据,其作为证据收集应当不同于普通证据的收集。不论是当事人提供,还是人民法院主动收集,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此外,我国法律对证据种类实行有限列举的方式,因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网上聊天是以虚拟身份进行,该份证据不能认定其就是被告本人的聊天记录。
另外,因电子数据的易编辑修改性,两人的聊天很大部分也属于私聊,很难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找律师网的律师认为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种类的一种,但是其证据效力较低。原因在于:微信聊天属于虚拟内容,取证方式较难,且难以证明微信昵称就是你要起诉的当事人本人。
因此,微信聊天记录在提交法院的时候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可以根据具体案件在法律猫律师的协助下及时有效的收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院开庭微信聊天记录丢失怎么办
这要看看微信的聊天记录是不是最主要的证据。如果是最主要的证据的话,丢失了,那就麻烦了。那有可能你开庭的状态可能不能胜诉。
法院能查到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吗?
如果你涉嫌违法犯罪或者是犯法,那么法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利调查你的手机聊天记录,如果没有犯法,你那么法院是不会知道的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请问可以起诉吗?
聊天技术的话,当然可以起诉,因为有证据还有重,主要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犯法就会就地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