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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怀孕了,那个彩礼钱就不给了”这事你怎么看?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次回老家的收获不少,虽然很多故事在之前就听到过,可是现在听到似乎感觉更有意思一些。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有很多东西慢慢地和国际接轨,特别关于男女之间的一些观点更是发展迅速,什么婚前同居,先上车后买票等观点开始被我们所接受。
但是我一直推从的发展顺序是:相识——相爱——结婚——怀孕。可是现在还有多少婚姻是按这样的顺序进行的,大多是:相识——相爱——怀孕——结婚。更有的直接没有相爱那个过程,之所以近几年离婚率这么高,和未婚先孕是有很大关系的。
未婚先孕的婚姻有幸福的吗?那肯定有。可是多吗?那肯定不多。
婚姻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未来孩子的负责,有没有想过离婚会给孩子带来多大的伤害?
所以在这里提醒各位女性:一个女人一定要懂得自重、自爱,这样的你才会赢得别人对你的尊重,你自己才有底气,你的娘家人也才有底气。
今天想表达的不是对那些未婚先孕的人进行批判,只是想告诉你即使面对这样的情况也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不要越错越深,要不然以后造成的伤害更大。
”既然你怀孕了,那个彩礼钱就不给了,还要倒贴一点,否则不娶“
小琳是我的初中同学,她和她男朋友本已经定好日子在今年的年底准备结婚,一切都已经商定好了,可是一切就在她婆家知道她怀孕的时候态度就变了。
她男朋友比她大两岁,都已经互相见过家长了,第一见的时候她未来的婆婆就送了她一条金项链,然后给了1600的红包。她每一次去她男朋友家,她未来的婆婆对她都特别的好,可以说她未来婆婆的态度比自己的母亲对自己的都还要好,小琳以为遇到了好婆婆了,经常向闺蜜们炫耀未来的婆婆有多好。
现在想想起来才发现未来婆婆的好都是有预谋了,她未来婆婆经常会在她面前”哭穷“,然后开玩笑地说,少要点彩礼,反正以后钱都是你们的。
这一切都还好,可是就在前段时间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本打算谁也不告诉的,等到结完婚再说,可是距离结婚还有两个多月呢,本来平时身体就不是很好,怀孕时的反应就特别剧烈,后来还是被她男朋友知道了。
她男朋友本来就是一个什么都瞒不住的人,然后就把这件事告诉他母亲了,他母亲知道也是十分的高兴,可是她心里打的算盘谁也不清楚。
后来等小琳再去男朋友家的时候,她未来婆婆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甚至有时会嘲讽小琳。
原本以为只是婆婆心情不好才会这样说,可是后来才发现越来越过分,后来她未来的婆婆就私下找她说:
”既然你怀孕了,那个彩礼钱就不给了,还要倒贴一点,否则不娶“
然后当时把小琳气得要死,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反驳。
现在的小琳整天心烦得不行,自己又不敢告诉父母,因为她怕父母知道自己未婚先孕接受不了。
其实对于小琳的这件事我并不能告诉她应该怎样做,毕竟人生是她自己走,那也就该自己选择。
在面对选择的时候我们总是喜欢牺牲自己的幸福。之前我堂哥家的女儿也是未婚先孕,当时她自己都知道那个男的不能嫁,可是嘴里口口声声说,我能怎么办啊?肚子里有他的孩子,流了又不忍心,先嫁了然后把孩子生了,他家里人对我好就好好过日子,不好就离婚。
后来果然就离婚了。
我有时候真的不明白有些人怎么想的?对自己的选择一点也不负责,最后还以为自己有多伟大?难道离婚后对孩子的伤害就不大了吗?
在面对选择的时候我们要考虑的是长远的伤害,不能只考虑眼前。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婚姻负责,更是对孩子的负责。
换做是我遇到这样的婆婆,铁定是不会选择结婚了,遇到这样的婆婆结婚以后日子也好过不到哪里去。
婚姻不是生意,生意有盈有亏,可是婚姻要不就双赢要不就两败俱伤。
作为婆家:不应该因为女方怀孕就不给彩礼或者减少彩礼,更是以不娶威逼,这样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这样做就违背了两家人之间的约定,出尔反尔不讲究诚信。
作为娘家:不应该因为怀孕了就一定要结婚,这样就把女儿一生的幸福都搭进去了,更不应该坐地起价,要不然对方还真可能不娶。
重要的一点是:作为一个女性应该避免婚前怀孕,这样婆家才会对自己尊重,自己才有尊严,娘家人才有底气,也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还是奉劝大家一句:婚姻里少一些尔虞我诈,多一些真诚实意。
怀孕6个月男方拖着不给彩礼
因为你怀孕了,他们觉得你嫁不出去了,所以说才会拖着不给彩礼,我一个同学,他也是未婚先孕,但是人家婆婆给的彩礼,结果是双倍的,因为婆婆说儿媳妇还没过门,就给我带了一个孙子,一下给了我们家两个人,所以说我拿彩礼也是双倍的,但是像你这种情况的话,现在还没有过门,怀着身孕就成了二等公民,那么你结婚嫁过去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姑娘怀孕数月婆家故意不给彩礼:爱结不结,有本事就去打胎,这婚还能结吗?
结不结婚是你自己的选择,现在的结果是当初种下的因,很多事情并不能用对错来衡量,外人也无法帮您做出决定。婚姻是终身大事,而且自己还怀了孩子,结不结都是自己的事情,只要自己做出决定后,能够承受后果就好了。
先说说未婚先孕这件事,就说说同居这件事,现在的男孩儿、女孩儿思想都开放,婚前试婚、同居的现象也非常普遍,这也不是什么特殊现象。但有一点要搞清楚,既然自己在婚前与人同居或试婚,如果因为此事导致怀孕,这事就怪不了别人,不谈道德和法律,作为一名女孩子,是不是应该自爱一些呢?如果当初不同居,不发生关系,或者做一些防护措施,还会有这种事情么?
当初种下了因,现在怀孕结了果,这能怪谁呢?而且结婚必然是两家商量后的结果,也要看小两口俩是否合得来,如果俩人合得来,那么才会去结婚。换句话说,结婚是俩人成立一个家庭,而彩礼只是附属品,抛开怀孕和婆婆不给彩礼这件事,别把婚姻弄得变质了,如果有彩礼才会结婚,没有彩礼就不结婚,这就是做生意了。如果是这种心态的话,那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彩礼么?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这婚肯定是结不成的。
但问题是现在已经怀孕了,如果不立马结婚,可能怀孕的天数超了,也没办法打掉了,孩子只能生下来,生下来的养育问题也比较难。而且根据《民法典》规定,索要彩礼是违法的,但也是愿打愿挨,如果婆婆或你的丈夫主动给彩礼,那么女孩儿家也是可以收的,但主动要或者狮子大开头,那可就不对了。
而且现在的问题是,因为自己未婚先育,必须立马结婚,而自己索要的彩礼也超过了婆婆的预期,所以婆婆才会不同意,再加上怀孕这件事,就形成了僵局。
其实如果客观地分析这件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倒是可以说一些建议。首先你是未婚先孕,需要立马结婚,给孩子一个名分、给自己一个名分,还想要一些彩礼;而婆婆这边就是不想给或者说你要的彩礼过好,婆婆无法满足,再加上你怀孕,婆婆认为不给彩礼也会结婚。所以,放在面前就两条路,一条是不结婚、也拿不到彩礼,自己把孩子生下来,如果觉得可以接受这些,那这婚不结也罢,毕竟要彩礼是你决定的。但如果你自己为孩子考虑,且也考虑孩子父亲的感受,那么这婚就应该结。
但我们毕竟是外人,不谈道德那一套,只谈切身利益,所以如果认为彩礼非要不可的话,那就好好地与婆婆协商一下吧,秉承劝和不劝分的原则,还是希望您放弃彩礼或者少要一点彩礼,与自己爱的人结婚,这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