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成都女子4万新大衣送洗,取回时成“烂衣服”,洗护店为何拒绝赔偿?
- 2、女子曝奔驰女销售“以性换车”聊天记录,事后道歉,这背后是否有违法交易?
- 3、女顾客买奢侈品求降价跟老板发生关系,结账谈崩女子报警,男子算强奸吗?
成都女子4万新大衣送洗,取回时成“烂衣服”,洗护店为何拒绝赔偿?
因为洗护费用才86块钱,赔偿四万块亏死了,再加上大衣是文女士带回家后才发现问题的,洗护店也会觉得是不是客人故意找茬。这种洗护店真的是不负责,对于奢侈大衣的洗护手段那么粗糙,也没有按照标准的洗护规格来洗,甚至还扯出各种奇葩理由表示衣服有破损是正常的,要我说就直接走法律程序,那样对谁都公平。
事件梳理:
成都的文女士将自己新买的奢侈大衣送到专门洗护奢侈品的洗护店进行洗护,没想到拿回来却发现新大衣有不少破损,吊牌也快掉了,新衣服成了烂衣服。后续找洗护店要说法时发现洗护店的工作人员把奢侈大衣该有的“精洗”变成了“普洗”,等于这件奢侈大衣被他们当成普通大衣来对待才会变成这个样子,洗护店的工作人员还有各种奇葩解释,就是不愿意赔偿文女士一件新的大衣,表示可以走法律程序,该负的责任不会逃脱,但也不会被人随意讹。
洗护店并不想赔四万新大衣
洗护店收文女士的这件大衣费用也才86块钱,现在反要赔偿4万块,这对洗护店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损失。尽管洗护店工作人员的确做错了,把奢侈品大衣认成普通衣服进行普洗;还解释洗护人员因为离婚一事心情不好才会弄坏衣服;总之就是不愿赔偿四万块。这责任其实全在于洗护店,没有专业去对待客人送过来的衣服,也不愿去承担惹出来的后果,如果真要走法律程序的话,洗护店是要负责的。
对于一些奢侈品的洗护方面,还是要到专业的洗护店进行洗护,并且要交代清楚工作人员,拿回来时也要做好检查,当场有问题就当场解决,而不是说带回家发现有问题了才去找。这样的话很有可能洗护店是不认账的,觉得是客人自己的责任,要讹上他们了,所以一定要做好检查。
女子曝奔驰女销售“以性换车”聊天记录,事后道歉,这背后是否有违法交易?
女子曝光奔驰女销售以性换车聊天记录,但事后该女子又将视频删除并且道歉,这种扑索迷离的关系让我们认定这背后应该不存在违法交易,否则女子也不会就自己发过的聊天记录对外道歉。
在销售市场其实有很多潜规则是我们没有办法想象到的,例如女销售用自己的身体换取业绩就是一种骚操作,但这种骚操作多多少少都不会让人接受得了。某个女子曝光了奔驰女销售因为卖车而与自己的老公发生了性关系,这个消息一经发出就受到了许多人的热议,毕竟大家都知道了销售是有灰色地带的,但没有想到销售行业竟然有这种劲爆新闻。如果这种手段真的存在,那么这肯定是属于违法交易,最起码就不符合一般的社会习俗的。
一、女子曝奔驰女销售“以性换车”聊天记录,事后道歉
某女子曝光奔驰女销售为了卖车而用自己的身体与自己的老公交换,这可以说是十分劲爆,同时也让人看到了销售行业的黑暗。然而这个消息还未确认是否存在,这一女子很快就将视频删除,并且发了另一条视频对外公布道歉声明。这种操作真的让人疑惑,毕竟存不存在既定事实也是由女子说了算,至于说聊天记录是不是伪造的我们不得而知。
二、这背后不涉及违法交易:实属捏造
按照女子的行为来看,这种所谓的用身体来换奔驰车的销售量是不实际的,这也就意味着并不存在所谓的违法交易。从反面上来说,假如销售真的用自己的身体换销售奔驰汽车,这也许并不会触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但这种行为肯定是违背社会底线的。就算女子本身是卖淫出身的由于,其并不是卖淫的组织者,所以女子也不会涉嫌犯罪问题,所以有时候我们也不能够事事都用法律和犯罪问题进行囊括。
女顾客买奢侈品求降价跟老板发生关系,结账谈崩女子报警,男子算强奸吗?
女顾客买奢侈品求降价跟老板发生关系,结账谈崩女子报警
广西南宁,一女子想低价购买名牌包包,男老板要求与其发生关系,结账时男老板要求她按7折付款,女子却想5折买单,二人发生争吵后,女子报警求助。
陈老板是一位30岁刚出头的帅气男人,在一条繁华的步行街上开了一家品牌包包店。一天晚上7点多,店里来了一位穿着时尚的年轻女子,对店里一款标价9800元的包包爱不释手,女子与店内的服务员经过几番讨价还价,服务员答应可以打88折将这个包包卖给她。
女子在店里转了一圈后,又找到服务员问能不能再便宜点,要是价格合理她就把这个包包买下来,服务员告诉她要想获得最低价格,就得找我们老板与他商量才行,于是,服务员便带着她来到2楼经理办公室。陈老板见有顾客来访便站起身笑脸迎接,服务员走后,他将自己收藏的普洱拿出来泡上一壶茶,两个人边喝边聊。
女子告诉陈老板,自己叫王琳琳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上个月就来过他的店里,早就已经看好了这款包包。两个人的年龄相仿聊得也比较投机,陈老板又一再表示会以最低价格把这个包包卖给她,坐在沙发上的王琳琳不停地用身体挑逗陈老板,没有哪个男人会经得起这样的诱惑,就这样,两个人发生了关系。
结账时,陈老板坚持以7折的价格把包包卖给她,她却坚持想要以5折的价格买单,感觉自己吃了亏的王琳琳一怒之下拨打了110,报警说陈老板强奸了她。在警察面前,陈老板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但在公诉时,陈老板一再表示自己没有采取强迫和暴力手段与王琳琳发生关系,都是她自愿的,并且也是她主动的。
在这期间,王琳琳也屡次请求警方不要给陈老板定罪,把警察给弄得一头雾水,既然不让警方给他定罪,那你当初为什么要报警呢?万不得已,王琳琳就把她想低价购买包包的实情说了出来,本以为主动跟他发生关系,会以5折的价格买到他店里的包包,没想到事情会弄成这个样子。
男子不算强奸,强奸罪不成立
被人以强奸的罪名报案,虽然即将无罪释放,但是也觉得自己既丢人又憋气,这个陈老板也不是省油的灯,在确认警方不给他定罪后,他说自己与王琳琳发生关系时,完全是在她的强迫下发生的,我要告她强制猥亵罪。
随着陈老板的态度变化,案情急剧发生了反转,莫非说王琳琳真的要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吗?一般情况下,妇女强行与男性发生关系是不构成强奸罪的,虽然说不构成强奸罪,但是也不等于妇女就可以胡作非为,不等于受到伤害的人权益得不到合理保护。
就本案而言,强制猥亵的对象没有性别限制,强制猥亵的对象可以是男子对妇女、男子对男子、妇女对男子的,都构成强制猥亵罪。王琳琳想以低价购买名牌包包为目的,强行与陈老板发生关系,如果事实成立,她将会以强制猥亵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妇女骚扰男性,情节严重的同样可构成犯罪,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无论是强奸罪还是猥亵罪,只要对方不是自愿的,只要违背他人的意愿,对他人身体做出一些不符合常理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犯罪。
所以,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要懂得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也不要伤害别人,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您认为王琳琳的行为该不该构成强制猥亵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