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女网红遭男友65页PPT控诉,用技术手段恢复微信聊天,这样不犯法吗?
- 2、用技术手段恢复女方微信记录,并散布,此举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 3、微信聊天记录警方可以恢复吗?
- 4、如果不经过本人同意,他人私自恢复本人聊天记录属于违法吗?
女网红遭男友65页PPT控诉,用技术手段恢复微信聊天,这样不犯法吗?
用技术手段恢复他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肯定是违法行为,这属于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是要被警方依法拘留的。
近期,“女网红遭CEO男友65页PPT控诉”引发关注。随后,涉事男子张某某因用技术手段恢复了女方项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散布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6日。
在这桩闹得沸沸扬扬的感情纠纷里,对当事人之间的是是非非,围观网友是无法做出客观评价的。无论女网红在处理情感问题时是否伤害到张某峰,张也无权公开曝光前者的隐私。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才是文明社会的处世之道。
张科峰说他本来不想让这件事情在全社会传播,可实际上事情在他按下回车键就已经失控,现在社会舆论完全是一边倒,都是在指责项思醒没有道德,还有一部分人对张科峰表示同情,可是在我看来张科峰曝光这件事也有他的目的所在,他本来是想用这件事情威胁项思醒,逼她回心转意,没想到这件事到了不可挽回的局面,他应该是低估了舆论的力量,脚踏几只船这种行为虽然不违法,但违背了道德,所以项思醒还想在网红圈混估计是很难了,这两个人还真是自作自受,好好的路不走,非要自寻死路。
目前,张科峰已结束为期6日的行政拘留。4月16日晚,其通过短视频平台直播,对该起事件做出解释。他表示,65页的资料是他和好友一起整理的,当时只是想发给徐某某的父母,同时在小范围内分享,以便阻止项思醒与徐某结婚。没想到这件事情大面积在网上发酵,关于这件事情的后续进展,我还挺感兴趣的,接下来会继续关注,你觉得张科峰和项思醒是不是自作自受?
用技术手段恢复女方微信记录,并散布,此举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一个65页PPT的大瓜在网络上传开。据了解,这个PPT是女网红向思醒的男朋友发出来的,其男友爆料该女网红在和他同居期间瞒着他和富二代男友订婚,男生还曝光了向思醒多次联系其他异性的行为。这个瓜被爆出来以后,网友们纷纷感叹向思醒就是女版海王,并且为她的男朋友们感到悲哀,特别是刚和他订完婚的富二代。
不过瓜还没吃完,警方就发出通报,声成爆料的男主用技术手段恢复女方微信聊天记录并散播出去,已构成犯罪行为,对其实施逮捕。那么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吗?
是的,这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在我国,每个公民都享有隐私权,法律也保护每个公民的隐私权。在这个事件中,尽管向思醒的行为严重伤害了男主人公的感情,但她的私密信息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随意散播的话,依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这个瓜还没完,有网友调侃道,虽然男主人公是被行政拘留了,但其实也侧面说明了这个瓜的真实性。
据了解,该女网红的账号已经停止运营,他的富二代男友也有可能会退婚。所以说不管自己拥有什么样的资本,还是要好好对待感情,这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其次在感情中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抽离,就算是维护权益,也要采取正规手段,不要因为一段不值得的感情,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案底。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
微信聊天记录警方可以恢复吗?
可以
聊天记录有过备份是可以恢复的,如果公安局要查可以联络运营商,进行数据调取。
公安机关只有依法立案后,才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如果不经过本人同意,他人私自恢复本人聊天记录属于违法吗?
如果不经过本人同意,他人私自恢复本人聊天记录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第4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