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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聊天记录进去才能看到最新的
微信是看不到的。
因为是新加入的你只能看到你加入后的聊天内容,如果想要看之前的聊天内容,可以找群里的其他人给你截图看一下。加入微信群的方法:1、找到建立这个群的人,让他把你拉进群里(或者那个群里的任何人都是可以的)。
2、可以自己建立一个微信群,点击微信右上角的按钮,点击添加朋友,就可以面对面建群,只要你旁边的好友也输入那四个数字就可以在一个群里了。
3、通过扫别人发布的微信群二维码加入微信群,这个就需要去一些展示微信群的地方,比如微信群分享。
业主群里活跃的都是哪几种人
都是无聊的人。
业主(Client/Owner)。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投资人专门为工程建设项目设立的独立法人。业主可能就是项目最初的发起人,也可能是发起人与其他投资人合资成立的项目法人公司;而在项目的保修阶段。
业主还可能被业主委员会(由获得了项目产权的买家或小买家群体组成,在国外也被称为业主法人团)取代。在中国传统的基本建设投资与建设行政管理体系中,业主也被称为“建设单位”。
业主是在区分所有建筑物内或者在一个建筑区划内拥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专有建筑物空间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业主是在区分所有权制度下的一个法律概念。
共有权:
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
警方辟谣苏州发生连环杀人案,造谣者将会被如何追责?
江苏省苏州市一名男子在网络平台声称当地发生了连环杀人案,引发了网友的恐慌。当地警方经调查后,发现该名男子是为了博眼球,故意散布苏州发生连环杀人案的谣言,苏州警方已经控制住了该名男子,并将依法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将予以拘留、罚款。
据悉,当事男子李某是苏州市吴江区人,38岁,李某因为无聊将发生在苏州3起溺水身亡事件和一起发生的外地的体育场汽车内死亡事件经过剪辑发布到小区业主群内,并声称这几起案件都是发生在苏州当地的刑事案件,而且是连环杀人案。李某发布的视频和消息立刻在群里引起了恐慌,很多业主纷纷表示害怕,有的业主将群里的聊天记录和相关视频发布到网上,很多在苏州不知情的网友信以为真,还有些女网友表示晚上不敢出门了。这起事件引发了苏州警方的关注,警方立刻展开了调查,结果发现李某所发布的视频竟然是发生在姑苏区平江路河、护城河相门段,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的溺水身亡事件,还有一起刑事案件根本不是发生在苏州。
警方将李某依法行拘,并要求李某在群里进行辟谣,李某也意识到自己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在小区业主群组内发布信息澄清 。李某虽然对自己的造谣行为表示悔过,但是他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国法律规定,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造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们不要做键盘侠,逞一时口舌之快,现在网络都是实名制,一查一个准,不要以为自己在虚拟世界发布谣言就会逃脱法律的制裁。
在业主群曝光渣男违法嘛
曝光不犯法,但不能非法将他人的聊天记录和照片向外传播的,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的,对方不承担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